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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2月4日-12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9-12-11 13:27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19124-1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124-12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1211-122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38169369

通讯地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邮 编:620020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1211



2019124-1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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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t/a钒氮合金工程项目

四川中益金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甘眉工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19]149

2019124

2

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水引眉”原水管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龙水引眉”原水管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东坡区、仁寿县境内

眉市环建函[2019]150

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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