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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11-20 14:57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1911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120日-20191126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合成香料产品建设项目

眉山市彭山区成眉石化园区

四川五德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成眉石化园区,总投资24000万元,占地98.3亩。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洋茉莉醛1000/年生产线,新洋茉莉醛1000/年生产线,茴香基丙醛500吨生产线,同时建设配套的原料库房、原料储罐区、成品库房及其他公辅设施,同时预留二期用地。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废气:新醛/茴醛生产车间、洋醛生产车间、储罐区、装卸区、三废处理车间1、三废处理车间2、调配中心、危废库房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废气处理装置、“一级碱洗+一级水洗+RCO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备用)”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废水:生产、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噪声主要采取加强管理、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2、蒸馏釜残、未反应原料及副反应产生的废弃盐、精馏完成后产生的釜底残渣、蒸发浓缩母液固废、蒸发浓缩母液固废、压滤固渣、碱洗水相、废活性炭、实验废液、盐泥、污泥、废机油、废树脂(防腐材料)、沾染物、石棉废物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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