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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11-14 14:59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1911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114日-20191120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龙水引眉”原水管线改造工程

眉山市东坡区、仁寿县

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眉山市仁寿县和东坡区,总投资8000万元,占地1200平方米。建设内容及规模:第Ⅰ段:从东方红村尹家埝至东阁村杨家坝,沿三水厂预留二期原水管线线位新建一根长约3.7kmDN1400原水管线;第Ⅱ段:在杨家坝新建一根长约80mDN1400原水管线,分别与一期原水管线连接,与二期原水管线连接和预留与三水厂二期原水管线相连的DN1400接口,新建一根长约4.9km DN900 原水管替换一期东阁村杨家坝至兔儿坡隧道口约4.9km 玻璃钢夹砂管。

废气:1、施工场地应进行2.0m高围挡,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2、原辅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

3、施工期间采用湿法作业,定期对地面洒水。废水:1、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农户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2、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作为施工作业补充水。

噪声:1、禁止夜间(2200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

2、高噪声施工设备工作位置尽量远离敏感点,昼夜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3、尽量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机械。固废:1、生活垃圾交由龙正镇环卫部门清理。2、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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