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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西北片区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19-11-0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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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市环建函〔2019〕133号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西北片区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你单位报送的《西北片区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位于眉州大道与玉屏街交叉口西北角,本项目占地面积53629.1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0028.7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6070.64平方米,地下(含半地下)室建筑面积3958.0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工字型的教学实验楼、综合楼、行政办公楼、风雨操场食堂各1幢;建设400米的标准环形田径场,同时增加3个篮球场、足球场1个;新设地下停车库。总投资14323万元。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西北片区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眉市发改社〔2016〕321号)和《关于调整西北片区中学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批复》(眉市发改社〔2017〕361号),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出具了该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3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8-17号)。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建筑施工规定,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确保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受影响。施工场地须设置规范的围挡,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施工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打桩作业禁止在夜间进行,其余施工作业也应避免在夜间进行;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机械,并合理进行布置,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建立废水处理设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营运期实施雨污分流,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收集隔油处理后与实验废水、生活废水一并经预处理设施(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由烟道收集至楼顶排放;加强对各类废弃物、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管理,避免产生恶臭。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对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规定送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废弃物经潲水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定期对隔油池清掏,将浮油进行单独桶装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实验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合理进行总图布置,对项目配套的供电、供水、通风等公用设备设施运行噪声及学习生活噪声、交通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落实噪声综合治理措施和资金,确保噪声达标排放。选用低噪声型号,安装消声器,采用基础减振以及隔振,设置围墙,加强绿化。按报告表要求,将现有总图布局中教学楼与实验楼位置互换,实验楼、教学楼采取南北向布置,将不开窗的侧面正对西侧铁路,实验楼、教学楼安装双层隔音玻璃门窗,综合楼(行政办公楼)临眉州大道一侧采用双层隔音玻璃门窗。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其他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请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负责抓好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5日
抄送:眉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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