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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桂盛页岩砖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中桂村2组页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9-11-05 16:51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市环建函〔2019128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中桂村2组页岩矿

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眉山市东坡区桂盛页岩砖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中桂村2组页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位于东坡区复盛乡中桂村2组,总投资2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增采矿区面积0.0139km2,开采矿种为砖瓦用页岩矿,年开采6万吨。挖掘机采用振捣的方式将矿石剥离后,将其碎裂为直径小于0.3米的矿块,转运至砖厂原料堆场作为生产原料使用,项目不在矿区范围内进行加工。项目采矿权取得与原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项目同时取得原东坡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出具的关于划定矿权的回函;东坡区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眉东水函〔201921号)。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书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矿山开采区初期雨水设置排水沟及雨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矿石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林地或农田施肥。

(三)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项目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开采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设置喷雾除尘装置,定时洒水降尘,硬化矿区道路等措施,控制和减少粉尘产生。同时严格落实报告书以矿区边界外50米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农户应按照协议搬迁。今后在此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房等环境敏感设施,不得引入环境不相容项目。

(四)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开采挖掘及运输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五)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开采的剥离土规范暂存,回填采空区用于植被恢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落实矿山开采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严格按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要求,落实护坡、堡坎、挡墙等措施,规范进行林木采伐和矿山开采,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覆土复耕、植被恢复,减小地质灾害风险和生态环境破坏。

(七)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等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开展环境监测,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保障环境安全。

(八)成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废气、废水及固废等环保设施(措施)环保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和台账,保证足额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效率、能力及管理水平,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请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东坡生态环境局负责抓好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1025

 

 

 

 

 

抄送:眉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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