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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11-05 16:22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191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15日-20191111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5000t/a钒氮合金工程项目

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工业园区)

四川中益金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工业园区),总投资35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30亩,新建1栋生产厂房、1栋科研楼、1栋倒班房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钒氮合金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钒氮合金5000t

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汇同纯水制备废水、检验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高压悬辊磨粉机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拆包间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抽风装置收集后,经管道进入高压悬辊磨粉机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旋转还原窑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CO燃烧器处理达标后,经30m排气筒排放;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面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备合理布置、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饮垃圾桶装收集,交由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授权的单位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置;废碳分子筛桶装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纯水制备系统废滤芯由纯水制备系统供应商回定期更换并收处置;高压悬辊磨粉机及还原窑除尘系统产生除尘灰、旋转还原窑产生窑渣、检验固废全部回用于生产;五氧化二钒废包装袋、废机油及含机油类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并于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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