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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09-18 14:41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199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918日-2019924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三聚氰胺增产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金象化工产业园区

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金象化工产业园区,总投资19118万元。项目整体淘汰二代技术、规模小、工艺及设备较落后的50/天(1.5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采用第四代“节能节资气相淬冷法”技术建设单条240/天(7.2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本技改项目完成后公司三聚氰胺实际新增产能190/天(5.7万吨/年);配套建设5万吨/年尾气氨碳分离装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聚氰胺生产装置,以及为三聚氰胺生产所需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办公生活设施等。

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熔盐炉天然气为燃料,采用设备自带的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50米排气筒排放;尿素熔融废气经洗气塔处理后经30米排气筒排放;三聚氰胺输送废气经“脉冲袋滤除尘+洗气塔洗气”处理后经30米排气筒排放;三聚氰胺包装废气经脉冲袋滤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热气过滤器反吹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三聚氰胺装置尾气小部分(约21%)去界区外公司硝铵装置,大部分(约79%)去配套建设的氨碳分离装置,分离出氨和二氧化碳公司自用或外售;氨碳分离装置氨洗塔含氨废气经洗气塔处理后经30米排气筒排放。输送废气洗气废水送界区外公司硝铵装置回收利用,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达标排放标。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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