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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寿县卓阳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19-09-0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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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市环建函〔2019〕116号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仁寿县卓阳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销售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仁寿县卓阳农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生猪养殖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选址于仁寿县曲江镇建国村7组,养殖区占地120亩。建设内容包括养殖区圈舍、办公生活区、异位发酵区以及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共计24801平方米。养殖区建设1栋分娩舍、1栋配怀舍、1栋保育舍、5栋育肥房、1栋隔离舍、1栋仔猪暂存间,建筑面积共16939平方米,办公生活区以及辅助设施用房建筑面积共计214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出栏育肥猪30000头,常年存栏母猪2400头,公猪40头。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项目在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川投资备〔2017-511421-03-03-203102〕FGQB-0266号)。项目同时取得仁寿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本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仁国土资发〔2018〕703号)和仁寿县曲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本项目使用设施农用地的批复(仁曲府〔2018〕149号),项目不在仁寿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属于宜养区,符合仁寿县畜禽养殖相关规划。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书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处理措施。雨水经养殖场内雨水沟渠收集后进入场外排洪渠;养殖区废水、生活废水部分用于异位发酵处理,部分经“固液分离机—沉淀调节池—黑膜沼气池—一级AO—二级AO—二沉池—中间水池—气浮—终沉池—消毒—高位水池—田间池”处理后用于耕地施肥使用,做到种养集合、循环利用,确保养殖废水不外排。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施。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进行硬化、防渗等处理,确保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废气根据不同产生单元,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猪舍:猪出栏后冲洗、喷洒除臭剂,饲料添加除臭剂;污水处理系统、粪污处理过程喷洒除臭剂;粪便暂存间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设置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臭气产生单元周围加强绿化工作。 同时,项目以圈舍、污水处理站以及异位发酵房边界起2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有4户农户需在项目投入运营前搬迁或迁移,且今后在此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房、学校等环境敏感设施,不得引入环境不相容项目。 (四)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风机、水泵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基座减振、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养殖噪声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营运期猪粪、沼渣在场区内发酵场进行发酵,制成有机肥用于耕地施肥;医疗废物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养猪废水事故应急池等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开展环境监测,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保障环境安全。 (七)成立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废气、废水及固废等环保设施(措施)环保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和台账,保证足额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效率、能力及管理水平,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其他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请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负责抓好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20日
抄送:眉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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