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年产3.8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国产智能装备(系统)运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第Ⅱ次) |
2019-08-09 15:55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 年产3.8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国产智能装备(系统)运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第Ⅱ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年产3.8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国产智能装备(系统)运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一)项目由来情况 通威眉山公司决定投资228000万元在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工业园区新建年产3.8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国产智能装备(系统)运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建设A1电池车间、W1智能仓库、U1动力站、U2纯水站、中控中心、K1空分站、G1硅烷站、G2液氨站、G3氮氧罐区、G5化学品供应间、G6化学品仓库、F1废水处理站、G4危废库、G7一般固废库、G8消防水池、B1配餐中心、B2门卫房,并在A1电池车间内安装3.8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8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国产智能装备(系统)运用项目; 建设单位: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3.8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眉山市2017年环境质量报告,2017年度眉山市的基本污染物PM10、PM2.5存在不达标的情况,故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为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眉山市组织编制了《眉山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拟采取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工业源污染防治等一系列措施,确保眉山市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将明显改善,202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补充监测期间,氯气、硫化氢、硫酸、氯化氢、氨气、TVOC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的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氟化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附录A中表A1二级标准;NOx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统计,监测期间,塔子坝污水处理厂上游、下游断面各项监测指标Si值均小于1,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思蒙河污水处理厂上游、下游断面:上游除DO略有超标外,其余各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Si值均小于1,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 (4)声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良好。 (四)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在厂区内自行处理后(三级物化+两级生化),排入市政管网。 (2)废气 酸碱废气采用碱性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5 m高排气筒排放;镀膜废气工艺末端燃烧器+两级水、硫酸洗涤塔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并联燃烧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通过15m烟囱排放;废水处理站含氟废气经碱液进行吸收处理后,经25 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站恶臭采用H2SO4/NaOH/NaClO喷淋的方式进行处理后经过25 m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中废硅片及电池片,废石英管、氟化钙泥、废包装材料,通过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抹布、手套、废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厂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有机树脂、废丝网印刷废物、废化学品桶、废机油、废过滤芯、废洗涤填料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5)地下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通过分区防渗、源头控制等措施。 (五)环境影响分析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2)对地表水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在厂区内自行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其中厂区废水排放口1废水进入修文污水处理厂一区处理后回用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回用;厂区废水排放口2 废水进入修文污水处理厂二区处理后排入思蒙河。 (3)对地下水的影响 本项目通过分区防渗、源头控制等措施后,可防止地下水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4)对声环境的影响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可得到妥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重点为物料及废水和废液等泄漏导致的环境污染。在运行过程中,加强对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建立应急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跟踪、修订。企业通过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达到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 (六)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项目可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生产过程中只要严格落实环保措施,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细见附件1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细见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世涛 联系电话:17380637320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 邮箱:232996129@qq.com
|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6.3.docx】 【附件2 通威3.8GW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pdf】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