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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7月17日-7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9-07-29 16:11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19717-725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717-725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729-89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38169369

通讯地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邮 编:620020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729



2019717-7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眉山市启明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00/天市政污泥烟气余热低温干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00/天市政污泥烟气余热低温干化项目

眉山市启明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甘眉工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19]107

2019717

2

四川诚丰铝制品有限公司铝型材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铝型材改扩建项目

四川诚丰铝制品有限公司

甘眉工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19]109

2019725

3

四川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化工建材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型化工建材生产项目(二期)

四川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成眉石化园区

眉市环建函[2019]110

201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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