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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2019-07-11 09:41  工业新城办 [字号: ] 打印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背景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前身为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33.7平方公里,包括东、西两个区域。东区位于岷江东岸,四至范围为:东以规划岷江东大道为界,西以岷江为界,南以规划新省道106为界,北至崇礼大道。西区位于成昆铁路以西,工业大道以东,眉州大道横穿中部,四至范围为:东至成昆铁路,南至金象化工产业园区16号路,西至工业环线,北至科工园北路。主导产业为医药化工、泡菜食品和机械电子产业。

    在国家、省、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宏观背景下,为进一步推动眉山市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2017年,眉山市人民政府以《关于认定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为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眉府[2017]39号)正式启动省级高新区申报工作。20183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立(川府函[2018]53号),主导产业调整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产业。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委托四川省洛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概述

        1、四至范围及规划面积

    规划区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南侧,总规划面积33.7平方公里,以岷江为界,包括东、西两个区域。

    西部区域:位于岷江西岸,四至范围东至成昆铁路,南至金象化工产业园区16号路,西至工业环线,北至科工园北路,规划面积约20.09平方公里。

    东部区域:位于岷江东岸,前身为中国泡菜城,四至范围东以规划岷东大道为界,西以岷江为界,南以规划新省道106为界,北至崇礼大道,规划面积约13.61平方公里。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以眉山高新区规划范围和代管区域整体作为评价范围开展规划环评工作,评价范围64.64平方公里,具体用地规模如下:

    西部区域:位于岷江西岸,四至范围北至科工园北路,南至南环线(仁洪快速路),西至工业大道,东沿成乐高速和醴泉河,规划面积约46.70平方公里。

    东部区域:位于岷江东岸,前身为中国泡菜城,四至范围西以岷江为界,东以岷东大道为界,北至崇礼大道,南以南环线(仁洪快速路)为界,规划面积约17.94平方公里。

        2、产业定位

    主导产业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产业。

        3、规划年限及目标

    规划时序:2018-2035年。

    人口规模:至2030年,规划范围及代管区域整体人口规模达到22万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规划单位: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028- 37353306

    邮箱:449577746 @qq.com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段创业服务中心3324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8-61863119

    电子邮箱:404769576@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区所在地及周边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规划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1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眉山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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