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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复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万吨/年铝型材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
2019-05-1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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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复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万吨/年铝型材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请联系建设单位。 (3)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2万吨/年铝型材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复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工业园区)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608164239 邮箱:872981371@qq.com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为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中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10个工作日的期限减为5个工作日。因此本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如下: 本文发布以挂网时间为准。公示时间: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7日
附件: 1.四川复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万吨/年铝型材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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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四川复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万吨年铝型材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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