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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2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02-11 14:04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3日-2019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8-38169369

地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眉山市仁寿县宝马镇高照村7组

仁寿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眉山市仁寿县宝马镇高照村7组,总投资52250.84万元。项目总处理垃圾量为12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800吨/日,采用2X400吨/日的焚烧线,配一套20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环评仅对一期项目进行评价。

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垃圾仓、渗滤液处理站恶臭采取密闭、抽风、负压,并送焚烧炉焚烧;焚烧炉烟气经“SNCR炉内脱销+半干式、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经80米烟囱排放;石灰储仓装料粉尘、水泥储仓装料粉尘、飞灰储仓逸散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梳理。噪声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达标排放标。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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