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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加油站项目公示
2018-12-19 10:41  彭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 打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眉山市彭山区中石化飞亚加油站有限公司飞亚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和废气)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飞亚加油站项目

地点: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彭祖大道延伸北段

建设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中石化飞亚加油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加油区、储罐区(92#汽油储罐2座,30m3/座;95#汽油储罐1座,30m3/座;柴油储罐1座,50m3/座)、消防沙池、消防设施、柴油发电机房、站房、三级隔油池、化粪池、油气回收装置、危废暂存间、地下水防治等。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唐岚

联系电话:18608175920

邮箱:317019423@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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