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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邦催化剂有限公司二甲醚催化剂、脱硫剂生产线项目(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12-19 10:20  彭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 打印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2月4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1.5%。实际建成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二甲醚催化剂及脱硫剂投料工序粉尘、二甲醚催化剂及脱硫剂干燥工序粉尘等。二甲醚催化剂及脱硫剂投料工序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排气筒排放;混料过程是在封闭的混料机中进行,无外排废气;二甲醚催化剂烘干工艺变更为电烘干,并在烘干箱内进行,不再使用天然气;脱硫剂烘干方式变更为自然晾干,也不再使用天然气。二甲醚催化剂及脱硫剂干燥工序几乎不产生粉尘。

2、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彭山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园区污水管网已经接通,故不需要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现场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中pH范围、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

3、总量:根据核算,本项目颗粒物总量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总量控制指标。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天邦催化剂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350521058(刘先生)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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