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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2018-12-19 10:13  彭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 打印

本次公示主要就彭山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规划所在区域与规划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方,或者对规划环境保护有关问题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

彭山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编制背景

随着国家级天府新区成立、省政府南迁、新天府机场建设,成都都市空间向南重点发展。彭山区的部分地区被划入天府新区,在天府新区“一带两翼、一城六区”的空间结构布局中,彭山地区的定位为“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因此规划区将不仅得到融入天府新区发展的机遇,获得新兴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机会,为城市注入新的经济发展动力,同时也将带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并进一步影响区域城镇和产业空间布局。

2016年6月,彭山区政府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约,以PPP模式发展建设产业新城,为彭山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注入活力。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怀、高效推动彭山产业新城建设。然而规划区现有规划覆盖不完整,规划布局与产业新城发展诉求不能有效衔接。为指导产业新城后续建设,使开发建设具有前瞻性和法定性,彭山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彭山产业新城总体发展规划》,作为本次规划的有效指导,填补规划空白,有效衔接区域发展机遇与眉山整体发展构想,科学指导片区发展建设。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实施,彭山发展进入新阶段。2014年彭山北站城际轨道站点开通运营;2016年工业大道谢家-青龙段进入施工阶段等,大大加速规划区与周边产业园区交通联系,拉近了规划区与成都的空间距离。产业新城依托区域交通优势,将进一步融入区域发展,参与区域产业分工。优越的交通条件对未来产业新城的定位与空间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为此,结合园区区位关系,彭山产业新城为适应现有园区转型升级的需求,依托成眉石化园区的有利资源,发展智能制造和医疗器械产业。

3、规划范围和用地规模

规划范围为:东至成乐高速,西至工业大道,东南至庙儿山,北至规划城市主干道,南至毛河边界。规划区面积共17.3 km2

4、发展目标

近期:2017--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到2025年,总产值达到50亿元;到2035年,总产值达到80亿元。

5、产业定位

智能制造产业、医疗器械产业,配套现代服务业。

6、总体规划布局

规划充分考虑区位、交通、资源等方面因素,规划形成“一心、一廊、两轴、二组团”的总体功能结构。

一心:依托灵秀公园形成的科技创新研发中心,沿迎宾大道两侧界面布局,承担科技创新与研发功能。

一廊:依托毛河两侧的智能制造产业组团、医疗器械产业组团形成毛河生态科技走廊。

两轴:打造迎宾大道两侧景观界面,并依托迎宾大道形成集商业、办公、休闲、文化于一体的新城中央活力轴。依托产业大道,打造新城产业发展轴。

组团:新城生活组团:以居住功能为主,打造高品质居住社区,居住板块按照服务半径完善配套设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组团:以智能物流设备、通讯设备生产、智能制造服务、医疗设备核心零部件、康养设备及机器人以及高附加值医疗耗材制造为主。

7、用地布局规划

工业用地共占地约505.34ha,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33.26%。规划区内居住用地共占地389.44ha,占建设用地的25.63%,可容纳居住人口约10.2万人。商业用地共占地约38.75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地约2.32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6%。园区内道路共占地约265.15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45%。其他公用设施用地约60.88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01%。规划区绿地与广场用地为257.57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95%。

8、供水工程规划

规划区用水由区外工业水厂和区外彭山生活水厂联合供给,区外工业水厂位于创新二路与工业大道交汇处西北侧,规模扩建至6.6万m3/d。

9、排水工程规划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放遵循就近排放的原则,雨水管道布置充分考虑地形特点,充分利用规划区绿化带和现有沟壑。区内雨水全部重力流排放。

规划区内污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厂进行处理,污水厂尾水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水水标准(其中总氮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标准)后,排入毛河。过渡期间,产业新城废水排入成眉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10、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区新增1座天然气门站,位于产业大道与创新一路交汇处西北侧,供气规模为5.0万Nm3/h(即60万Nm3/d),能够满足园区供气需求。

二、规划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园区内不得引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第二类限制类和第三类淘汰类的项目。根据对照分析结果,彭山产业新城的规划建设符合《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四川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环境保护有关规划中相关要求。

三、规划的环境合理性

规划区域的地表水(毛河)、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环境基本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经预测,规划实施后不会加重区域地表水、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仍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四、环境承载力

1、地表水环境承载力

彭山产业新城规划区以成眉石化园区工业供水厂作为供水厂,水源取自通济堰,规划规模12万m3/d。成眉石化园区至规划期的用水量为0.998万m3/d,彭山产业新城至规划年2035年用水量为5.25万m3/d,合计为6.248万m3/d,低于规划的12万m3/d。综上,彭山产业新城取水可靠,取水方案可行,对区域水资源和其他用水户基本无影响,取水可行。

毛河评价河段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控制,根据预测表明毛河在规划实施的目标年内有足够的环境容量。

环评要求:在规划园区的实施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水环境容量问题;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严格控制CODcr、氨氮外排量,以满足容量为限,对于入园企业必须说明其总量指标来源;二是要求入园项目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大气环境承载力

根据预测分析,园区工业废气得到妥善处置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区域环境容量能够支撑园区发展,对园区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存在限制性因素。

五、规划的环境影响预测

1、水环境影响预测

彭山产业新城的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其中总氮指标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要求执行,尾水排入毛河。

彭山产业新城的实施,远期毛河COD、氨氮浓度能够达标,总磷浓度降低,可见规划排水方案将改善毛河现状水质,环境正效应明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规划环评对园区规划排水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提出“以限时完成眉山市彭山区毛河管理保护工作方案”,双管齐下,从可行性、时序性、经济性、效果等方面全面确保毛河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以及区域经济、城市发展的需求。以规划环评的要求为前提,可实现彭山区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园区规划实施后,区域SO2、NO2、PM10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规划园区建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污染。

环评要求:园区新引入工业企业时,应加强企业的选址合理性论证,充分考虑企业类型、污染特征以及外环境情况等因素,避免企业形成交叉污染,必要时设置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

3、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预测

通过对规划园区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理处置方式和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的分析结果表明,只要加强管理和环境执法力度,区域开发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影响。

4、声环境影响预测

园区内的工业企业设备噪声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限值(昼间65dB),再经距离衰减后,10m以外可使噪声降至50dB以下,30m以外可使噪声降至40dB以下。因此,入园的工业企业在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较小。

六、入区企业环境门槛及准入条件

1、鼓励入园企业类型

智能制造产业、医疗器械产业,配套现代服务业。

2、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不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环保法律法规的项目。

(2)与园区生活空间冲突或经环保论证与周边企业、规划用地等环境不相容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且无法消除的项目。

(3)与规划环评不符的项目。

3、清洁生产门槛

入园企业必须采用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能耗、物耗、水耗等均应达到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

七、规划环评总体结论

彭山产业新城规划符合四川省、眉山市的工业发展思路。规划实施后,将充分利用区域明显的区位优势、基础设施优势以及外部产业发展优势,加上园区所在区域便捷的交通优势,为园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利于推动区域产业升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还将带动相关产业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经规划环评建议进行相应调整后,园区选址、布局总体可行,区域资源及环境条件可支撑规划的实施。只要认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园区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规划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可有效减缓因园区规划造成的区域环境不良影响,有效的节约资源、能源,有利于“三废”的集中治理。从环保角度来看,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若您对规划建设或本次环评工作有何意见或建设性意见,请您在1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间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发电子邮件、打电话和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出采纳与否的说明。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次环评工作承担单位为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205号)。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伟业广场18楼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15902802926

电子邮件:215246203@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8108293957

电子邮件:484126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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