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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化工建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8-12-19 10:10  彭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四川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化工建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新型化工建材生产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址:四川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防水涂料生产线、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沥青储罐等,年产防水涂料1.5万吨、高分子防水卷材1500万平米,配套建设4个5000m3的沥青储罐。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四川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2.地址:眉山市彭山经济开发区成眉石化园区

3.联系人:李总

4.电话:18642734563

5.邮箱:18642734563@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级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205号)

2.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

3.联系人:蔡先生

4.电话:18108297332

5.邮箱:62445033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⑴环评单位接受委托进行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⑵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网上公示等;

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⑷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

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⑴工程分析:包括对工程选址及选线分析、工程规模与施工方案、工艺流程分析等;

⑵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现状和自然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收集所在地环境污染情况的资料,确定环境功能区划,识别环境保护目标,确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运用通用的分析、预测技术方法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

⑷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包括拟定减缓或消除拟建项目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各工程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对其有效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⑸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⑹开展公众参与;

⑺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如下方面意见:①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②对环评报告结论的意见;③对建设项目其他环保方面的意见;④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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