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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鑫路友路面材料有限公司沥青热拌站建设项目(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12-19 09:59  彭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 打印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27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的9.29%。实际建成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1)砂石骨料烘干加热废气。砂石骨料采用天然气燃烧进行烘干加热,烘干加热工序(包括骨料提升及振动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骨料干燥筒是滚动时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骨料干燥筒尾端配备的一台蜗壳式离心除尘和一台高温布袋除尘装置,对烘干加热废气进行联合除尘处理后,尾气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1#)排放。(2)沥青再生料加热废气。本项目所述的加热废气是指沥青再生料在加热过程,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及沥青再生料在滚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沥青烟气。沥青再生料加热废气进入QLB-3000型设备干燥滚筒进行二次燃烧处理(处理效率99.4%)后经蜗壳式除尘器(除尘效率80%)除尘后,再经高温布袋除系统(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1#)排放。(3)石油沥青保温罐呼吸口产生的沥青烟。将石油沥青保温罐呼吸口连接管道与干燥滚筒连接,引入干燥滚筒内进行二次高温燃烧,燃烧后尾气经15m排气筒(1#)排放。(4)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项目一台75万大卡导热油炉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后的天然气尾气直接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2#)排放。(5)沥青再生料仓破碎粉尘。沥青再生料仓破碎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3#)排放。(6)溢料口粉尘。溢料口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4#)排放。(7)无组织废气。A、骨料仓、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骨料仓在碎石、砂等卸料、堆放过程产生无组织排放粉尘,以及在上料过程中产生无组织粉尘。通过彩钢板封闭骨料仓、原料卸料时进行洒水降尘、砂石原料密闭输送等措施,降低无组织粉尘。项目砂石原料通过在料仓南侧设置地下沟渠式集料输送系统,将砂石料直接通过集料系统输送至干燥滚筒。B、矿粉仓粉尘。项目矿粉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仓顶呼吸孔共享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无组织排放。(8)食堂油烟。项目设食堂,食堂每天提供1餐,就餐人数为20人。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2、废水: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厂区外面的农灌沟。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气排气筒(1#)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表2中二级标准值的要求;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2#)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值的要求;沥青再生料仓生产废气排气筒(3#)、溢料口废气排气筒(4#)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值的要求。

根据“眉山鑫路友路面材料有限公司沥青热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中晟检(M201805)3019号)和(中晟检(M201805)3080号)”监测数据,生产废气排气筒(1#)排放废气中的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苯并[a]芘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值的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值的要求。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鑫路友路面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90352997(吴有波)

验收调查单位:眉山市彭山区环境监测站

联系方式:028-37625550(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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