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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8-08-01 16:42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31日-2018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8-38169369

地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环保局行政许可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年产1000吨超分子聚合物、助剂实验室及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眉山市金象化工产业园区

四川奥赛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总投资5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1000吨超分子聚合物基衍生品生产线以及助剂实验室、研究生实践基地,配套公辅设施包括水电气供给、道路、绿化等,建成后可达成年产1000吨超分子聚合物及770t衍生品的生产规模。

压裂液稠化剂生产集气罩废气、置换及泄压废气、干燥废气经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压裂液稠化剂生产筛分/研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压裂液减阻剂生产集气罩废气、置换及泄压废气、干燥废气经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压裂液减阻剂生产筛分/研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烟囱排放。生产及生活废水经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实验室废液、原料废包装材料、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四川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纯水制备系统过程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制氮系统产生的废滤芯由设备供应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合理安排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做消音减震处理。

项目2018年7月17日在眉山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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