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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8-01-31 13:54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30日-2018年2月5日(7天)。

电话:028-38169369

地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环保局行政许可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S308线眉山市洪雅县袁坪至瓦屋山镇段新建工程

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高庙镇、瓦屋山镇

洪雅县交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洪雅县柳江镇、高庙镇、瓦屋山镇,总投资10.41亿元。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全线位于洪雅县境内,起点位于柳江镇郭山村,接西环线二标段2K30+360桩号处,终点止于瓦屋山风景区入口牌坊处。项目属二级公路,路线全长21.311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桥梁工程、路线交叉、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

道路施工限制施工车辆车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施工现场适时洒水降尘,及时清除路面尘土。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施工带,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临时性隔声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部分送渣场处置。

项目2018年1月16日在眉山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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