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生态环境 >> 环评公示 >> 正文

关于2018年2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8-02-06 10:18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7日(7天)。

电话:028-38169369

地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环保局行政许可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熔铸生产线及环保设施改扩建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铝硅产业园区

眉山佳兴铝业有限公司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眉山甘眉(铝硅)工业园区,占地13614平方米,总投资34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铝棒铸造井1套、轮式铸造机1套;新增25t熔铸炉2台,更新改造原2台12t熔铸炉为2台25t熔铸炉,新安装脉冲布袋除烟尘系统1套,改造原脉冲布袋除尘系统1套,新增2套自动环保炒灰系统;对原有厂房进行维修改造,同时新建熔炼厂房1120平方米。改扩建后生产能力达到年铝棒50000吨。

熔炼炉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炒灰系统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隔声、优化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粗铝熔炼盐渣、除尘器收尘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2018年1月18日在眉山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