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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瓦屋山旅游快速通道瓦屋山镇至金花桥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
2017-12-2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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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瓦屋山旅游快速通道瓦屋山镇至金花桥段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洪雅县瓦屋山旅游快速通道瓦屋山镇至金花桥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洪雅县瓦屋山旅游快速通道瓦屋山镇至金花桥段新建工程 2.建设单位:洪雅县交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改建 4.拟建设地点:眉山市洪雅县瓦屋山镇 5.拟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5108.6237万元 6.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二级公路,起点接S308线袁坪至瓦屋山镇段终点,位于瓦屋山镇共河村,起点段与S308共线约7.6km,路线进入关帝村地界,在K4+900雅女湖最窄处以一座主桥为(160+160)m的斜拉桥跨越雅女湖到达富坪,之后路线沿张沙路走廊带布线,多次跨越雅女湖尾水区,途经胡山(K6+700)、霍坪(K7+800)、龙湾(K11+600),最终在K15+038.962朝田坝大桥桥头处到达项目终点,接规划的瓦屋山景区大门。路线全长15.039km。路宽12m,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60km/h,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等。路基计价土石方数量126.223万立方米,防护排水工程7.2144万立方米,沥青砼路面109.653千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洪雅县交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洪雅县禾森大道42号 3.联系人:周榆 4.电话:028—37403836 5.邮箱:1309525584@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⑴环评单位接受委托进行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⑵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网上公示等; 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⑷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 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⑴工程分析:包括对工程选址及选线分析、工程规模与施工方案、工艺流程分析等; ⑵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现状和自然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收集所在地环境污染情况的资料,确定环境功能区划,识别环境保护目标,确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运用通用的分析、预测技术方法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 ⑷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包括拟定减缓或消除拟建项目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各工程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对其有效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⑸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⑹开展公众参与; ⑺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如下方面意见:①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②对环评报告结论的意见;③对建设项目其他环保方面的意见;④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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