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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7-12-07 10:49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12日(7天)。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环保局行政许可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仁寿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工程

仁寿县文林镇高滩村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南交通大学

项目位于仁寿县文林镇高滩村,主要建设规模为:工程占地面积1333340平方米,其中水域面积361730平米,蓄水量220万平方米,绿化面积828074平方米,铺装面积44300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89020平方米,建筑物用地101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工程、休闲步道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等。总投资37605.9万元。

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新建临时旱厕收集排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弃渣送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期间,边界设置高2.5米以上的围挡。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2017年11月22日在眉山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2

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东坡区瓦窑村3组

眉山市水务局

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眉山市东坡区瓦窑社区3组,总投资11880.3万元,占地41016.28平方米。本次技改主要对一期、二期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改造优化,新建改建部分构建筑物、拆除部分构建筑物,改造后处理规模保持不变,最大处理规模仍为8万吨/日,处理污水类型仍为城市生活污水。

恶臭经生物滤池处理后排放。生产及生活废水全部返回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主要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安装消声器、减震等措施。污泥送四川环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用于烧制环保材料陶粒等新型材料;格栅渣送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2017年11月22 日在眉山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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