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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金象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两园一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7-09-25 10:41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字号: ] 打印

眉山金象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两园一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两园一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两园一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眉山金象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6896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及社会共同出资。

工程内容:项目总占地3165亩,主要建设眉山工业品交易展示中心、眉山市工业物流园、金象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区及配套的基础建设工程,包含建筑工程、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10KV电力线路12条(66.3km)及智慧园区工程。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最大是在施工期,施工期主要产生扬尘、水土流失、噪声、废渣等。另外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还表现为施工活动对区域生态活动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汽车尾气、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可通过洒水、严格管理车辆等方式控制施工期扬尘影响;生产废水通过沉淀后可回用,生活污水既有污水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噪声可通过控制施工时间、设置隔声屏障等方式进行治理;施工期固体废物通过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的方式进行处理。

运营期可通过对进入区域的道路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在两侧建设绿化带,可有效降低尾气的不良影响;道路管理部门通过在道路两侧设置禁鸣标志,对大型货车进行限行等措施来降低和缓解交通噪声的影响;对入驻企业严格按照园区规划进行引入,引入企业应根据自身项目特点单独进行环评;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经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运营期废水经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③项目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④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项目运营期产生干的噪声、废气等环境影响;

⑤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4公示索取进一步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新南路388号天邻风景18幢3-5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3-67988062

5、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眉山金象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28-38184456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四条。

 

 

 

眉山金象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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