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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下好三项绣花功 做实禁渔大文章
2022-03-07 15:29  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 打印


洪雅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年禁渔”工作指示批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三农”工作部署。2021年以来,洪雅县在政策、措施、责任上下硬功夫,成立专班统筹推进禁渔工作,整合涉渔资金近500万元全面提升软硬实力,上硬措施强化执法监管,落实责任生态段长制初见成效。2022年禁渔工作拉开帷幕,抓培训、强宣传、重监管、严打击,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在“整合”上下功夫

(一)政策整合。一是坚持高位驱动。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安排部署“十年禁渔”工作,县长担任县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去年以来研究“十年禁渔”工作10余次;二是坚持牵头揽总。切实发挥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揽总作用,统一编制下发《洪雅县天然水域和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方案》《洪雅县天然水域禁捕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洪雅县水生生物保护区及保护区外其他天然水域禁捕工作方案》等专项文件,确保要求上下一致;三是坚持各尽其责。“十年禁渔”任重道远,公安、农业农村、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始终围绕禁渔工作抓落实,最终形成党委统揽、政府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

(二)资金整合。一是整合涉农资金。优先用于“十年禁渔”工作。去年以来统筹省、市、县三级涉农涉渔资金110余万元,实施渔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整合乡村治理资金200余万元开展网格化监管。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二是用好社会资金。开展水电站涉渔工作治理,共收缴52座水电站鱼类监测费用130.2万元,用于对我县重要水域水生生物监测及禁渔效果评估。

(三)人员整合。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林业、水利的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及12个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洪雅县天然水域和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合作机制。与雅安雨城区、丹棱、夹江、峨眉山签定联合打击长江流域交界重点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合作协议,有效扼制了跨区域违法捕捞案件发生。

二、在“措施”上下功夫

(一)严格执法。一是强化日常监管。通过采取“网络监管+日常巡查”、“白+黑”、“5+2”等方式对涉渔餐馆、水产品销售商、重点水域加大巡查力度。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亮剑”、“四清四无”回头看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销售禁用渔具等行为。同时紧密联系县融媒体中心、县电视台,对违法人员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三是抓实区域重点。对群众反映的“违禁”高发高风险区域,县级相关部门组建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城市水环境区、水库风景区等开展联合执法30余次。去年以来查获涉渔案件52件(渔政案件13件、市场监督管理案件39件),移交司法机关2件,刑事起诉4人,拆解“三无”船只13艘、收缴网具50余幅,放生野生河鱼30余公斤。

(二)能力提升。一是延伸监管视线。统筹省、市、县三级资金110余万元,抓实渔政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对青衣江城东电站至青衣江三桥、汉王水库、雅女湖渔政执法在线监控设备22个点位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新建了青衣江三桥至槽渔滩镇八仙岛13个监控点,基本实现青衣江主干流、总岗山水库、雅女湖主要水域全覆盖。二是丰富执法手段。采购了无人机、冲锋舟、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执法装备。提升执法水平、丰富执法手段,提高办案效率。涉案渔获125克被判刑“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评为全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十大法治案例。

(三)强化宣传。一是线上与线下宣传结合。去年以来以电视台、网络、微信等为媒介宣传60余次,宣传车巡回宣传300余次,印发宣传扇、挂历、册子、宣传单等资料10万份。二是重点区域与日常宣传结合。在瓦屋山镇、东岳镇、余坪镇等重点区域以及群众反映较多的高风险区域,深入场镇、小区、学校等开展“十年禁渔”法律法规宣传8次,提升了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以我县近几年查获的典型涉渔案件为案例,图文并茂,以案说法,形象生动的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震慑“违禁”人员。

三、在“责任”上下功夫

(一)强化主体责任。一是严格分段。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原则,将全县主要江、河、湖、库分成291段,以镇、村、组为单位实行生态段长制。二是细化责任。将禁捕监管细化到村(社),责任落实到人,并通过宣传牌、宣传册、媒体等媒体将生态段长的姓名、联系电话、负责河段向外界公布。三是监督到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等县级相关部门职能职责设立违法捕捞、非法销售、收购野生河鱼、涉渔“三无”船只、水生生物保护区6个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和舆论的监督。邀请党员、环保志愿者、钓鱼爱好者等参与禁捕巡查和日常监管,全县“十年禁捕”网格化监管体系初步形成。洪雅县“生态段长”工作受到《人民日报》点赞,被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刊登。

(二)落实行业责任。一是严格考核。县政府将“十年禁捕”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出台《洪雅县水生生物保护区及保护区外天然水域禁捕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了行业责任。二是督察督办。县纪委建立挂牌督办和跟踪问效机制,对收集到的禁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进行统一归口登记、集中分析研判处理等。

(三)提升社会责任。一是教育引导。加强教育引导,提升行动使命,全县有15座水电站业主主动响应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对下泄生态流量口进行整改,确保鱼类洄游通道畅通,降低了涉水工程对鱼类生活环境的影响。二是行业自治。正在制定《洪雅县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鼓励渔具店、钓鱼爱好者、护渔志愿者等组建钓鱼协会,积极协助钓鱼爱好者开展协会成立申报、活动场所选取、办公经费筹集等相关事务,促进我县钓鱼行为健康、文明、可持续发展。

“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国之大事”,洪雅县将坚定不移抓好禁渔工作,为建设两山转化示范县,绿色发展先行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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