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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赴东坡区、洪雅县开展 长江十年禁渔宣传和禁渔执法督导 |
2022-03-02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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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天然水域禁渔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首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阚建军、市农业(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彭建安分别带队赴东坡区、洪雅县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宣传和禁渔执法督导。督导组先后来到东坡区岷江干流太和江段、岷江一桥至二桥下游汤坝电站江段,洪雅县境内花溪口鱼庄、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杨村河段)、青衣江洪雅城区段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督导组每到一处就对当地群众进行了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宣传,查看了禁捕水域禁渔标识标牌的建立、涉渔餐馆经营台账等情况。督导组还现场收缴了鱼竿、鱼篓等钓具、渔具6副,听取了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及检查属地乡镇政府禁渔工作的情况汇报。 督导组强调:长江十年禁渔是持久战、攻坚战。全市禁渔工作要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执法到位。一是要广泛深入开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及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省(市)垂钓管理办法等的宣传。要在天然水域重点区域、重要河段、乡镇和村庄人群聚居场所张贴禁渔通告及部、省垂钓管理办法等;二是要抓紧时间在禁渔区、禁钓区设置禁渔、禁钓标识标牌,特别是在各农贸市场广泛张贴禁售野生鱼宣传标识,在涉渔餐饮店增设禁食野生鱼标识等;三是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迅速组成禁渔执法检查组,分责任、分片区开展禁渔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天然水域非法捕捞、违法违规垂钓行为,要树立典型,全力推进禁渔工作的有力开展,要全面实施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将禁渔日常巡查、检查落到实处;四是做好禁渔工作日常资料收集积累。包括会议资料、工作情况、案例查办、宣传教育、执法能力建设等,做到图文兼具,资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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