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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的公告
2021-12-30 21:59  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62 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川财农〔2021〕177号)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790万元,现将资金预算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28-38185167;

意见收集人:李昱宏,电子邮箱:1033650763@qq.com;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08号。

附件:眉山市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眉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眉山市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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