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5号)下达我市2021年度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098.21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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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眉山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眉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