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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1641万元扶贫资金 |
2018-09-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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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0)日,记者从市扶贫移民局获悉,日前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与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四川省2018年度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批准下达2018年度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省级资金134983.5万元。其中,我市获1641万元(其中,洪雅县446万元,仁寿县1195万元)。 据悉,资金的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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