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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地下矿山企业实施全面停产整顿
2013-05-22 15:12  洪雅县人民政府 [字号: ] 打印

   为深刻吸取泸州桃子沟煤矿“5.11”瓦斯爆炸事故教训, 2013年5月13日洪雅县安监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三楼会议室联合组织召开全县地下矿山企业和大型露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共40人参会。
    会议传达了5月12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川安委[2013]12号文件要求以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会议要求:一是按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以及领导指示,全县地下矿山立即实施停产整顿;二是要按照企业自查、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排查、相关监管部门督查、专家组检查的程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三是各企业要对“四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报主管部门和乡镇审查批准后,由县政府矿山停产整顿督查组组长签字备案后实施整治;四是企业完成整治后提出复产复工申请,由主管部门或乡镇按程序开展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复工复产;五是经停产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提请政府关闭。
    会后,县政府以洪府函[2013]96号文件提出了要求,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洪国土资发[2013]10号文件,制定了具体的督查方案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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