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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认真开展“十八大”后煤矿复产复工“回头查”
2012-12-18 09:18  市林业局 [字号: ] 打印

    攀枝花市正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肖家湾煤矿“8.29”瓦斯爆炸事故后,眉山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督促各煤矿企业讲政治,保安全,全面实施停产整改工作。“十八大”后,根据煤矿企业整改申请复产的要求,产煤县政府按照制定的复产复工方案,组织涉煤相关部门逐矿进行了复产复工验收,并批复大部分煤矿陆续恢复了生产。
    收悉省安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2〕127号,以下简称《通知》)后,市、县高度重视,市安全监管局立即派出督查组,从11月27日至12月6日抽查了5家已复产复工的煤矿,认真按照《通知》规定的15种一律不得复产复工情形严格核查,对程序不到位、不符合15种情形之一的仁寿县洪发煤业公司和杉树煤矿等2家煤矿坚决逗硬,实施停产整改。仁寿县针对《通知》要求,重新制定复产复工验收方案,正在对其它煤矿进行复查。洪雅县两家三对9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格执行《通知》要求,继续停产。
    截至目前,全市煤矿共发生1起安全事故、死亡1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比去年同期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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