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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2-02-15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市政府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升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狠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日常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确保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局、市政府《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力推进烟花爆竹标准化工作,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和隐患整治力度,全面完成生产企业机械化改造,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实现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零”死亡事故。

2、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机械化装兑药改造工作。

3、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继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主体、车间、班组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企业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按岗设责,按责问过。健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目标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企业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及时修订和完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购销合同管理、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职工考勤登记、违规违章处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事故报告及处理、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安全生产例会等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台账建档工作,切实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际生产作业和经营活动之中,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环节和每个员工,完善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二)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全面推动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统一质量、统一考核”的达标安排部署,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2012年9月底以前全部达到三级或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各企业要早组织、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落实专项资金,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达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安全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结合今年企业生产工艺机械化改造和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的推进,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安全防范劳动技能教育培训作为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以及员工新上岗前的必要条件。凡未经培训取得相关岗位资格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或上岗作业,一经发现将依法对企业予以严处或实施停产停业整顿。

(四)完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要结合本单位机械化改造契机,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及时对改造后的机械操作规程进行修改,特别对危险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岗作业,以试操作规程的可行性和安全性。企业需新安装本企业未使用过的机械设备前,应提前安排人员外出学习,确保对机械设备的熟练和安全使用。

(五)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

各区县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准入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烟花爆竹零售市场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实行销售专柜、专店制度,对降低安全条件或有两次以上违规进销烟花爆竹产品的网点,要依法顶格处理,直至取缔。从今年起,各区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在规划布局时要报区县政府和市安监局审核批准。同时,在现有网点总数的基础上,原则上只减不增,对主城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点,6月底以前要完成重新选址搬迁,不得在原址延期换证。

(六)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有关烟花爆竹工作部署,制定重点突出、监管有序、预防为主的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计划要明确检查时间、频次和内容,保证执法检查效果,提高执法效率和效能。特别是要加大对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零售网点如实记录购买、销售和库存产品的数量,切实掌握烟花爆竹原材料和产品流向,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流通秩序。

(七)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企业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是开展打击“三超一改”、“三违”以及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专项行动。二是开展整治企业租赁、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行为的专项行动。三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专项检查。四是继续开展违规使用氯酸钾和高温季节(7-9月停止带药生产)的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深化专项整治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严防和杜绝因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

(八)加快机械化改造进度。

全面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机械化装兑药改造工作,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一是对鞭炮生产线混药、装药、结鞭、插引等工序机械化改造。二是对烟花生产线敷球机械化和亮珠烘房干燥等工艺改造。企业改造工作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建设项目“三同时”程序进行,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并通过相关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九)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联合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落实部门、乡镇(街道)的安全监管责任,重点加大对非法生产、无证经营、擅自设立储存场所、违规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

(十)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要结合烟花爆竹标准化建设工作,努力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气氛,探索性的创新烟花爆竹安全文化建设亮点,不断总结安全文化建设经验,通过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促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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