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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督查方案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2-09-13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一、督查时间

9月10日至12月31日

二、督查范围

全市各区县和所有非煤矿山企业。以地下非煤矿山机械通风、防治水、提升运输、爆破作业、排土场管理和露天矿山台阶开采、机械铲装、露天页岩矿机械挖掘及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督查行动。

三、督查工作组织

市安全监管局成立两个专项督查组,第一督查组:叶伟、匡少维,督查仁寿、彭山、青神县;第二督查组:毛华祥、张颖杰,督查东坡区、洪雅、青神县。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全面安全大检查。

9、10月份,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对本地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检查覆盖率100%;市安全监管局专项督查组要对各区县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各区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

四季度,各区县检查组根据9、10月份大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市督查组进行择重督查。

四、督查(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对县督查的重点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的措施;

2、是否成立检查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3、是否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4、区县安全监管局是否按照川安监〔2012〕190号18项停产整改和取缔关闭内容对企业检查落实。

(二)对非煤矿山企业检查的重点内容(见附表1)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立即行动起来,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严格标准、严格执法,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必须于9月28日汇总本地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情况及9月安全大检查的情况报市安全监管局,以后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安全检查的情况。

附表:

1、对非煤矿山企业督查(检查)的重点内容

2、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统计表

附表1: 对非煤矿山企业检查的重点内容

非煤矿山名称:

矿山类别:

检查时间:

项目序号

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

1

是否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

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无资格证或资格证过期的?

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是否有能反映现状的图纸资料、采掘作作业规程?

矿山开采是否有设计与开采设计不相符合的;

现场管理是否落实、到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按照市、县安监局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

是否存在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

是否是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矿山?

2

建设矿山是否经批准并手续齐全?

是否有按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施工?

是否按批准工期进行建设,是否故意拖延工期?

3

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做到“五落实”?

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情况?

4

地下矿山机械通风是否通过市、县联合验收?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

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以及井下风速、风量、风质等是否符合要求?

掘进工作面是否有局部通风设施?是否擅自停开主扇风机、局扇(停止生产作业的除外)?作业点是否无风或微风?

矿井、中段、采场是否设置两个安全出口?出口是否畅通?

是否采取有效防排水、防矿井坍塌以及采空区未按设计采取有效措施?

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是否完整、周边采空区边界是否清楚?探放水制度、防治水措施及水害应急救援措施是否落实?

斜井(斜巷)采用绞车提升运输是否采用“一坡三挡”防跑车装置?是否能正常使用?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否按照市、县安监部门规定时间建设完善、投入使用?

地下非煤矿企业是否成立专业救护队或与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的?

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5

页岩矿山是否实行台阶开采?是否实行机械挖掘、铲装作业?开采方式是否仍为爆破作业?

露天矿山是否实行台阶开采?是否实行中深孔爆破、液压锤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开采型材小型露天矿山和页岩矿山除外)?爆破境界范围内是否仍有居民和工业设施?

6

芒硝矿、露天采石场等的排土场堆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排洪截洪沟是否符合规定?

8

从业人员是否依法进行培训?

9

是否编制坑探施工安全专篇,是否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

10

是否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的情况?

11

是否存在其他违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地方政府规定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检查人员:

附表2: 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名单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矿山名称

存在问题

停产整改

暂扣安证

备注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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