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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震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3-05-08 16:32  洪雅县人民政府 [字号: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受“4.20”地震波及,我县受灾严重,为进一步排查地震引发的安全隐患,切实防止次生灾害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再次开展全面深入的震后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5月5日至5月10日。

二、检查方式

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以自查为主,县级领导分组带队对联系乡镇和分管行业进行检查,检查时邀请本行业安全生产专家或技术人员参与,确保检查实效。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本次检查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洪安委〔2013〕9号)和县安办《关于开展震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洪安委办〔2013〕13号)文件要求执行,重点检查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如电梯、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人员聚集场所、公共建筑设施和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隐患,地下矿山、危化品、民爆物品等生产、经营、储存设施和场所。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由县委副书记王里带队。牵头单位:县委办。成员单位:七里坪景区、联系乡镇。

第二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郭建华带队。牵头单位:县安监局。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建设局、县城乡规划局、联系乡镇。

第三组:由县人民武装部政委李警带队。牵头单位:县人民武装部。成员单位:联系乡镇。

第四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明清带队。牵头单位:县民宗局。成员单位:瓦屋山景区、联系乡镇。

第五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斗芳带队。牵头单位:县生态食品加工产业区、联系乡镇。

第六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韩杰带队。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成员单位:县建材产业区、县城市执法局、联系乡镇。

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公安局政委阳红文带队,牵头单位为县公安局。

柳江古镇景区由景管委主任廖建如带队自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七组:由县委常委杜强伦带队。牵头单位:县商务局。成员单位:县安监局、槽渔滩景区、联系乡镇。

第八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尹鸿带队。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成员单位:县广播电视台、联系乡镇。

第九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黄锦鸿带队。牵头单位:县工信局。成员单位:县安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机械化工产业区、县质监局、电力公司、联系乡镇。

第十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邓爱群带队。牵头单位:县防震减灾办。成员单位:联系乡镇。

第十一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毛利军带队。牵头单位县邮政局。成员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联系乡镇。

第十二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彭远畅带队。牵头单位:县畜牧兽医局。成员单位:县环保局、县奶牛园区、联系乡镇。

第十三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李国华带队。牵头单位:县林业局,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局、洪雅林场、联系乡镇。

第十四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万勤芳带队。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成员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民宗局、县卫生局、联系乡镇。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职尽责。

2.精心组织,深入检查。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深入本辖区、本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3.及时整改,务求实效。本次检查对一些关系群众安全的设施设备和重点场所,如电梯、公众聚集场所等,检查后要进行明确的震后安全标识、隐患提示及其他温馨告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暂时无法整改治理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登记建档,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并适时跟踪监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行业监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准确的掌握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4.畅通信息,强化督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制订好应急预案,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并在1小时内上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督查室、县安监局将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各乡镇、部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各牵头部门要做好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和衔接,乡镇和牵头部门于5月10日12点前将本组检查情况和《洪雅县震后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表》(见附件)报带队县级领导签审后,将电子文档一同交县安办汇总。联系电话:37403557,38877092(传真)。

 

附件:洪雅县震后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表

 

 

                                                 洪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5月5日

附件:

洪雅县震后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隐患地点

及名称

隐患简介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隐患整治措施

隐患整治期限

预算整治资金

整治责任单位

责任人

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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