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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抗震救灾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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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3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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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抗震救灾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安委〔2013〕1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抗震救灾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当前,全县正处于抗震救灾的关键时期。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在抗震救灾中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站在抗震救灾的第一线,高度负责、靠前指挥,强化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控措施,确保安全 煤矿要制定针对性措施,特别是在因地震停电造成通风系统失效的情况下,要采取紧急措施,避免引发重特大瓦斯事故;要认真全面评估本次地震后矿井涌水上升的速度,重新制定合理的撤退路线和指示图标;遭受严重破坏的巷道和井下所有在用巷道要及时进行维护,确保安全畅通。要组织对辖区内煤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供电、通风、提升、瓦斯排放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停产整顿。 非煤矿山要加强地下矿山的监控,对因地面塌陷造成采空区的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同时,要加大提升、通风、排水和巷道等环节的检查,严密监控井下水位,防止发生坍塌等重大事故。加强露天矿山边坡和排土场的巡查,防止发生坍塌和可能引发的泥石流灾害。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防止物料外泄,造成危害。目前维持生产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要亲自带班,加强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区、库房等重点部位实行专人监控。要加强加油气站和输油气管线的检测,检查阀门、压力容器有无破坏、泄露,管道经过的地质构造带有无坍塌危险,一经发现要及时治理。 交通部门要做好道路、桥梁震后隐患和旅游干线沿线地震引发地质灾害点的隐患排查整治。住建、安监、质监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建筑施工 “3+N” 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游、学校、消防、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加强综合治理,做好灾后重建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加强隐患排查,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安办《关于开展震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洪安委办〔2013〕13号)文件要求,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灾后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在现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分析易由余震引发次生灾害的重大事故隐患,逐级落实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要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做好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洪指发〔2013〕3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震后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增加地质灾害远程在线视频监控点,扩大监测范围,做好预警工作,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切实抓好抗震救灾和恢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一是抓好灾后复产安全生产。近期,要切实抓好涉及民生和抗震救灾急需产品物资生产企业的恢复生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类指导,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本系统安全复产的近期、中期规划,抽调专家,组织工作组,深入地震灾害影响较重的乡镇,开展隐患排查和督查,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严重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做到有序复产、安全复产,不安全不复产。二是抓好灾后重建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把灾后重建和安全条件论证结合起来,严把安全条件关。 五、加强值守,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抗震救灾期间,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做到24小时值班,并保证一位领导在岗带班,抓好工作协调。要切实加强信息调度,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受灾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对可能发生的危及周边的事故,要及时告知周边群众,设置警戒,明确撤离路线。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险情,要立即报告,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洪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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