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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2013-02-07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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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人民度过喜庆祥和的春节,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在节日期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检查重点
(一)检查方式
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以自查为主,县级领导带队对联系乡镇和分管行业进行检查,检查时邀请本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参与检查,确保检查实效。
(二)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魏宏省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三个务必”(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到操作者层面;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落实到一线管理者层面;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到最基层层面)要求的情况。
2.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洪安委〔2013〕1号)情况。
3.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及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特别是市、县两级公示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治情况。
4.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重点检查道路和水上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建设工程、旅游景区和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5.各生产经营单位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由县委副书记王里带队。牵头单位:县委办。成员单位:七里坪景区。负责检查旅游目的地、会节、七里坪景区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
第二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郭建华带队。牵头单位:县安监局。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建设局、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检查建筑施工、城市防洪、供水、生活供气、地质灾害防御、烟花爆竹行业、非法和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负责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履职督查。
第三组:由县委常委、武装部政委何永良带队。牵头单位:县人民武装部。负责检查应急处置工作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
第四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明清带队。牵头单位:县民宗局。成员单位:瓦屋山景区。负责检查瓦屋山景区开发建设安全、开放宗教场所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
第五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斗芳带队。牵头单位:县生态食品加工产业区。负责检查生态食品加工产业区建设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
第六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韩杰带队。牵头单位:县城市执法局。成员单位:县建材产业区。负责检查城区范围内城市公共和移交管理的市政设施、建材产业区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
第七组:由县委常委杜强伦带队。牵头单位:县商务局。成员单位:县安监局、槽渔滩景区。负责检查槽渔滩景区开发建设安全、商场、民用爆破器材经营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
第八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尹鸿带队。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成员单位: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电视台、广电网络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
第九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黄锦鸿带队。牵头单位:县工信局。成员单位:县安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机械化工产业区、县质监局、电力公司。负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机械化工产业区及规模以上企业、工业、电力、天然气、石油、特种设备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
第十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邓爱群带队。牵头单位:县防震减灾办。负责检查科技推广、地震灾害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
第十一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毛利军带队。牵头单位县邮政局。成员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检查信息化建设、信息产业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
第十二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彭远畅带队。牵头单位:县畜牧兽医局。成员单位:县环保局、县奶牛园区。负责检查环境、奶牛园区、动物人畜共患病防控、畜禽养殖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
第十三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向俊平带队。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柳江古镇景区。负责检查道路交通设施、路面监管、消防、水上交通、城市公交、村组道路、民爆器材安全管理(使用、运输)、烟花爆竹“打非”、柳江古镇景区、节日期间各类大型活动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
第十四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李国华带队。牵头单位:县林业局,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局、洪雅林场。负责检查防洪设施、水利设施、农药(鼠药)经营、水库、河道抽砂、重大气象灾害、粮食、森林防火、供水、有机茶园区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
第十五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万勤芳带队。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成员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民宗局、县卫生局。负责检查学校、学生校内安全、学生接送车辆、医药、体育场所、食品卫生和联系乡镇安全工作。
四、检查和督查要求
(一)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属地管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等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隐患整治“五落实”原则,落实整治责任、整治人员、整治时间、整治资金、应急预案和监控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准确掌握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各县级带队领导要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督查和检查。
(二)保持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制订好应急预案,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并在1小时内上报;各检查组牵头单位要制定好安全大检查和督查方案,做好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工作,并于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督查室、县安监局将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各乡镇、部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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