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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3-01-11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重要时段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从 20121220 日至 2013 3 月31 ,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突出隐患排查,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狠抓综合治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主题

落实责任 强化措施 严格执法 确保平安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降低事故总量,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四、总体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二)强化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提高政府安全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综合监管部门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作用,强化行业管理部门责任。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强道路及水上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物品、旅游、学校、冶金、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四)强化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 12 20 日—2012 12 31 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多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让“百安活动”深入到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家庭,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断强化企业一线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素质,形成覆盖全县的宣传声势。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3 1 1 日—2013 3 20 日)。 2013 1 10 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和重点,制定“百安活动”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落实监管职责。2013 1 11 日至 3 20 日,各单位对照方案,全面开展百安活动,加强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集中整治一批重大隐患。对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及时予以总结和宣传报道,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 3 21 -2013 3 31 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六、主要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确保各项安全系统和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强化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每个员工的作业过程中;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制度。要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倒逼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纳入社会诚信评价体系,除媒体曝光外,会同金融、财政、发改、国土、人社等部门,实施联合制裁,加大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二)坚持“一岗双责”,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研究部署和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必须把安全与生产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亲自抓、负总责。二是严格落实县人民政府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乡镇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打非治违”主体责任。要组织力量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现场核查认定属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必须责令企业限期停产、停工,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到位。三是集中开展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专项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按照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原则整改到位。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监控责任,提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步骤和具体时限。四是严格责任考核奖惩。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从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单位: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以上重点企业。

(三)加强应急防范和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今冬明春恶劣天气特点,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关注、会商和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把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落到实处;认真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特别是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以上重点企业。

(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煤矿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2127 )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花溪煤矿和白石沟煤矿停产期间安全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高庙镇政府、柳江镇政府、县工信局、县安监局。

非煤矿山: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矿山。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抓好病(险)排土场的隐患整治,地下矿山要重点抓好煤系矿山井下通风管理。加强对采石场、芒硝矿、石膏矿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大对非法采石场的打击取缔力度。严把非煤矿山春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等。

道路交通:一是督促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行为规范教育,继续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活动,提前做好防冰雪、防大雾、防自然灾害的行车安全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景区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落实监管防范措施,确保“两节”期间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二要加大路面执勤执法力度,严查机动车超速、超载、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通过错时警务,联勤联动等措施,加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管理,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不漏管失控。要严禁长途客运车辆凌晨 2 时至 5 时通行,严禁客运车辆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联动,共同做好雨雾冰雪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和车辆分流绕行工作。四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严查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五是加强各类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梳理路面风险点段,尽快设置S305线洪雅至竹箐关段波形防护栏、防撞墙等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完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提高道路安全防护水平。六是加强学生接送车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运载学生车辆。

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

水上交通:要强化政府及涉水部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救生衣行动”常态化管理,认真落实两个100%;加强瓦屋山库区、槽渔滩库区和三宝渡口客(渡)船舶签单管理,强化枯水雾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员超载、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等行为。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相关景区管委会、县水务局。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及“打非治违”为重点。加强对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销售点的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等。

消防及公共安全:要结合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尚未整改的火灾隐患特别是县级公示重大火灾隐患鑫顺房地产公司所属的西城家园临禾森大道综合楼,要坚决采取断然措施确保彻底整改。在元旦、春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以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控制室管理、消防设施运行及维修保养等工作开展集中检查和错时检查。要加强柳江古镇、高庙古镇、止戈老街、槽渔滩老街、三宝老街、桃源街道及洪川镇棚户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牵头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相关景区管委会、县公安消防大队。

其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广新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等。

旅游:要把旅游交通运输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旅行社安全经营监管、冰雪旅游安全以及其它容易导致重特大火灾,尤其元旦、春节期间节庆游乐活动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作为涉旅安全重大隐患进行认真组织排查。元旦、春节期间各地组织的旅游节庆和大型游乐活动,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预案,否则一律不予批准。对安全不达标、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安全上存在重大隐患,特别是对发生涉旅安全责任事故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造成重大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要坚决采取限期整改、停业、吊销经营许可等措施,实行顶格处理,对具体责任人要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要强化在雨雾冰雪恶劣天气下对旅游客运车辆、游客车辆的安全监管,采用防滑链等多种措施和手段确保游客车辆的安全通行。

牵头责任单位:县旅游局、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其他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等。

特种设备:以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多发设备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薄弱环节为重点,扎实开展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大型起重机械等重点设备的专项检查,并重点针对电梯安装维修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的薄弱环节实施证后监督抽查。

牵头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其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景区管委会等。

建筑及城市公用设施: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建筑起重机械和冬季施工建筑消防工作为重点。检查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排查安全隐患。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和办公场地、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周边影响较大的建(构)筑物现状调查及鉴定等,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施工项目,坚决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对供气管线的管理和定期维护、检测,及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加强液化石油气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特别是加强对使用液化气餐饮经营户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其他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等。

民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各民爆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完成整改,加强带班制度及信息的报送工作。加强对民爆物品购买、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责任人培训。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商务局、相关乡镇政府。

七、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百安活动”。县政府成立了“百安活动”领导小组(附件),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细化方案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百安活动”实施方案,把活动目标和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深入推进“百安活动”的全面开展。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要加大“百安活动”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围绕“百安活动”的主题、目标和任务,采取综合督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开展督促检查。活动期间,县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请各乡镇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于 2013 3 25日前向县政府“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包括部署开展“百安活动”的工作情况,先进典型经验、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由县政府“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安委会。

联系人:牟学刚,联系电话:37406565

 

附件:洪雅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三年一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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