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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全面完成野生动物经营(驯养繁殖)许可证年检工作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01-18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仁寿县全面完成野生动物经营(驯养繁殖)

  许可证年检工作

  根据《眉山市林业局关于开展野生动物经营(驯养繁殖)许可证年检的通知》安排,仁寿县林业局对清水镇、视高镇、文林镇、汪洋镇、龙正镇、天峨乡、板燕乡等乡镇涉及到的11户野生动物经营(驯养繁殖)户的经营(驯养繁殖)、场地、销售、守法等情况进行了逐一现场核实,详细检查,未发现违法经营(驯养繁殖)情况,全部符合换证条件和要求,予以年检换证,全面完成了2012年野生动物许可证的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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