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正文

彭山县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02-25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春节将至,彭山县林业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打击专项行动。行动协同工商等执法部门对彭山县综合农贸市场和餐饮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并积极联合彭山电视媒体追踪报道。行动期间,开展了以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的法制宣传2次,悬挂野保标语10幅,共出动车辆18台次,执法人员65人次,巡查野生动物分布区等地15次,检查综合农贸市场4个,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教育9次,媒体宣传报道行动1次,发放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千余份,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2起,对2名违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没收销毁白鹤、斑鸠、麻雀等野生动物死体90余只。

  彭山县局还将以宣传、检查、巡查、打击等多重方式继续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我县非法捕猎、杀害、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