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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洪雅县森林公安局开展火案查处 保平安专项行动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02-25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眉山洪雅县森林公安局开展火案查处

  保平安专项行动

  为确保洪雅县连续51年不出现较大森林火灾,洪雅县森林公安局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7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和打击野外违章用火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县局成立了以局长文洪军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并制定了行动方案。

  二是排查隐患,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各派出所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形势,结合林区治安巡护,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消灭不安全因素。对已经发生的森林火灾,加大火案侦破力度,迅速组织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组织安全扑救火灾的同时,加强对火灾现场证据的收集、固定,研判起火原因,摸排肇事人员,做到快侦快破,有火必查,火案必破。

  三是广泛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在打击的同时,注重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实现处理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范,增强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把保护森林资源安全,防止森林火灾变为林区群众的自觉行为。

  四是畅通信息,加强备勤。各派出所要严格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重要情况、重大案件信息执行及时报告制度的规定,对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查处等情况,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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