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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畜牧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原市畜牧局 发布时间:2013-03-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畜牧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眉山市畜牧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情况,主要措施及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3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眉山市畜牧信息网(http://www.msxm.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眉山市畜牧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大道南四段208号;邮编:620010;联系电话:028-38112090)。

  一、情况

  2012年,市畜牧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现代畜牧业深化试点工作大局,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中心任务,始终坚持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着力创新制度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一)公开内容。2012年新增政府信息219

  条,其中,概况信息类44条,占20.1%;计划总结类26条,占11.9%;法规公文类35条,占16.0%;工作动态类91条,占41.6%;人事信息类5条,占2.3%;财政信息类3条,占1.4%;其他信息类15条,占6.8%。同时,2012年在眉山市畜牧信息网站上新增公开政务信息142条。

  (二)公开形式。一是市政府网站是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今年新增公开信息219条。二是眉山市畜牧信息网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量6个,网站各类信息点击率达到1202756人次。三是不定期在日报上公布政策法规、重要工作动态、纪检监察等信息。四是通过局大楼的宣传展板上、信息公开栏等载体上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以及财务、人事信息等。

  (三)全年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一把手亲自抓,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局纪检组负责对政府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监察及对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相关科室站所负责行政复议的具体办理;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现代畜牧业发展、动物防疫、畜产品安全等工作配有专门的新闻发言人,并制定了规范的新闻宣传及发言人制度,及时将信息准确传达给公众。

  (二)丰富公开内容。以社会公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信息为重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和丰富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开政策内容、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积极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涉农补贴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了人事任免、畜牧业发展统计信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各种文件规章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的信息。

  (三)规范公开程序。制定了实施方案,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落实。对业务科室站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分管局领导审核负责,并定时限、定要求、定责任,从程序上确保了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

  (四)健全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发布机制,及时清理了网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机制;制定了考核制度,细化了考核内容,明确了奖惩机制;同时将信息公开纳入我局绩效管理范围,强化过程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公开。

  (五)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将现代畜牧业深化试点中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社会公开。同时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和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将学习《条例》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针对畜产品安全等相关工作配有专门的新闻发言人,正确引导舆论,最大限度减轻了突发事件对畜牧业的影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主抓、局纪检组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部署要求列入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依法公开、高效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加公开内容和数量,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进展、财政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情况进行公开。

  (三)创新公开形式。在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开渠道的同时,积极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上公开,同时高度重视眉山新闻网等主流网络上公开,充分利用微博等公开方式,让政府信息及现代畜牧业相关政策能更广泛地公开,使更多的人能详细地了解到政府相关信息。

  (四)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坚持把信息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管理范围,在科学制定考核指标的同时,加强日常监测和动态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严格考核评估,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眉山市畜牧局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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