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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零发生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05-07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清明节期间是我市历年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入山进林上坟祭祖人数激增,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火灾隐患突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3.27”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和造林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眉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结合本地实际,“四个强化”抓森防,实现“清明”期间全市无一起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强化责任。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防火责任,对各区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各区县、乡镇与各中小学校、造林业主、坟主等签订责任书,细化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户主,构建起森林防火工作政府负总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护林员全部到岗到位,对重点部位、地段和林区落实专人,强化巡查,看死守牢,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同时,加强对全市智障人士、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切实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二是强化宣传。为切实使防火宣传工作做到全方位、多层次,不留死角,全市利用声音、图像、文字的信息载体,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发送手机短信10000余条、张贴标语400余副、出动宣传车40台次巡回广播,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是强化督查。节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3支检查组,对全市一区五县进行森林防火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强化人员密集地区和重点林区、景区措施落实,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市。各区县、乡镇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强化值守。市、区县防火办实行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安排部署了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值班,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区、县都按要求落实了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值班提早安排,人员车辆准备充分,领导模范带头督查,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市防火办以电话抽查、实地检查、野外巡查等手段,每天不定时抽查1次,各地按时报告1次,并将抽查情况通报全市,确保值班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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