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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3年眉山市农资市场监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原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3-04-19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各区县农业局:

  《2013年眉山市农资市场监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农业局

  2013年4月18日

  
  2013年眉山市农资市场监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履行农业系统农资监管和打假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按照省农业厅《2013年四川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市食安委《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和目标

  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种子、农药、肥料审批、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加大打击制售假劣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力度,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好转。

  二、监管重点

  种子:以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及本地主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营推广未经审定通过的品种、未获得引种许可的品种、停用品种及当地发生过严重问题的品种、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更改品种审定名称销售或包装标识混乱、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

  农药: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非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等违法行为。

  肥料:以复混肥料(配方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床土调酸剂、水溶肥料等产品为重点,查处有效成份不足、假冒伪劣、未经登记、一证多用、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管措施

  (一)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按照种子、农药、肥料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资质条件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要加强种子、农药、肥料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对已丧失相关资质条件的要进行清理,逐步建立淘汰退出机制。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在抓种子、农药、肥料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重点时期。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4月—5月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二是抓重点区域。要把种子、农药、肥料生产企业集中的地方,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和“三品”基地面积大的地方,作为重点监控区域;三是抓重点场所。要以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个体经营门店作为重点监控场所。

  (三)加大农资质量抽查。制定种子、农药、肥料年度抽查计划,开展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大对农资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例行监测,重点监测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企业。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违规企业。引导广大农民购买放心农资产品。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其他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普及科学用种、用肥、用药知识,曝光农资打假大案要案。制定培训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种子、农药、肥料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农业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农资特别是农药生产和经营从业人员素质,增加广大农民识别真假农资,正确选择对路产品,科学使用肥料、农药的知识。

  (五)加强内外配合。农资市场监管要坚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一要与工商、质监、公安、经委、供销等部门不定期相互通报有关农资监管情况;二是建立片区督查制度,在农资销售旺季开展督查,必要时可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

  (六)加强信息报送。认真做好农资市场监管“百日行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典型经验和案例以及相关图片资料),及时收集汇总情况并于7月10日前报市农业局质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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