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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顺利通过“双认证”复查现场评审

发布机构:原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3-04-25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2013年4月20日至21日,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组织专家组,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农业部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细则》要求,对眉山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进行“双认证”复查现场评审。评审组通过听、看、问、查、考等方式进行评审。听取该中心工作汇报,查看实验室场所及环境条件,核实申报项目相应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运行有效性,抽查仪器档案、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和人员档案等。同时安排该中心5人,进行6个样品25个参数的现场检测考核。

  评审组经过深入细致、认真严谨的评审,一致认为:眉山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在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记录与报告、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设施与环境等六方面,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复查基本条件,具备对农产品、农药产品、产地环境等3大类165项、196个检测参数开展检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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