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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加大力度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发布机构:原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3-05-27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2013年,眉山市按照全省统一实行“自主购机、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方式,针对分部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经销企业和农民对“自主购机、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方式不完全适应,认为办理手续程序较复杂,农民在购买大型农机具时筹款压力增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等问题,坚持程序规范、高效快捷、方便购机、阳光操作、利民便民、强化监管的原则,组织指导全市实施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截止5月24日,全市已实施补贴资金 1627.5万元,占资金总额4020万元的40.5%,补贴机具5548台,受益户数3143户。5月6日,洪雅、丹棱两县结算兑付第一批资金共66.44万元。

  政策实施工作呈现八大特点:

  一是高度重视。市、区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农业(农机)、财政、纪检监察机关等组成的领导小组,各司其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增强对抓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是明确职责。落实机构和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明确职责和任务。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

  三是强化宣传。投入宣传经费,印制宣传挂图和宣传单5万余份,统一设计制作政策宣传、经销信息公示、工作制度及纪律等宣传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展板、宣传单等宣传形式和现场演示,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社会知晓,充分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

  四是启动及时。为满足购机者购买农业机械在春耕备耕、“三抢”、“三夏”期间开展农机化生产不误农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后即启动购机补贴工作,各区县节假日均安排工作人员上班,保证购机者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是规范有序。按照操作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农户申请、公示审核、指标确认、全价购机、补贴申请、严格审核、资金兑付等程序,确保操作程序不走样。

  六是强化监管。在全市积极推行农机超市或经销网点相对集中管理模式,部分区县农机购置补贴和监理站工作人员在农机超市现场办公,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督管理,方便农户购机。政策实施之初深入各区县进行指导,实施之中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形成督查通报并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七是廉洁高效。将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政策落实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实施。全面协调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重点向粮食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主产区、三个都市近郊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30个万亩产业园区优先倾斜补贴资金817万元,补贴机具3264台,着力打造都市近郊型现代农业示范亮点,整体提升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八是加快实施和结算。组织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推进会,对各区县每月实施和结算进度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认真做好结算申请受理、购机核实等工作,主动与财政、信用联社等部门和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兑付给购机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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