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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四到位”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管理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06-17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青神县采取“四到位”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各林业项目圆满完成。

一是明确责任,组织到位。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的林业项目领导小组,同时实行项目双线责任制,县政府与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县林业局与各乡镇林业站和挂村技术人员签订责任书。对项目实施重点乡镇派驻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负责该乡镇项目建设统筹与推进工作。

二是公开透明,宣传到位。林业项目实施中,积极探索项目资金直接补贴农户的形式,如“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项目实施方式,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使用。项目实施中由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理财小组和项目监督小组,采取“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具体问题,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都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使项目实施全程透明,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到位。县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项目实施完成后,再由相关部门组成县级综合验收小组,采取实地查看、走访群众、资料对比、账目审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束后参与验收签字认可。

四是强化考核,奖惩到位。县林业局按照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时间要求,将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各站、股、室的年终绩效考核,严格执行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的考核制度,凡项目建设工作任务未达标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各挂村技术人员不参加年终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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