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正文

彭山县四举措严格林地征占用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06-17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彭山县“四举措”进一步规范林地征占用工作,严格杜绝无手续、少批多占等现象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一是广泛宣传。加强对林地资源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的主动保护林地意识,一旦发现有侵占林地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举报。二是严格执法。加大对林地保护的执法力度,对全县林地征占用进行一次大清查,把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做好服务。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主动提前介入拟征占用林地的工程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予以办理审批手续。四是认真监督。对已批准开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及时制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