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正文

青神县农业局:四举措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发布机构:原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3-06-19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对乡镇代办会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知识培训,设计通俗易懂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科目核算一览表》,进一步规范会计科目,同时印放了《青神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指导手册》,指导乡镇代办会计加强业务学习,正确运用会计科目。

  二是规范财务收支。以2013年农村经济责任交叉审计为契机,针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财务收支不规范问题,督促各乡镇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收支。

  三是清理核实,完善制度。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清理核实、摸清底数、完善管理制度,推进全县“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督促各乡镇代办会计按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进行随机抽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