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正文

眉山市人大对贯彻落实《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3-08-20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近日,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副主任陈大权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副市长钟毅、市、县(区)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采用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检查了全市近年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洪雅县森林公安局柳江派出所、洪雅林场场部、洪雅林场野鸡坪工区、思蒙镇林业站实地查看了林业执法、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前往东坡区万胜镇茂华食品有限公司查看了珍稀树木基地建设情况和青神县西龙镇万亩巨桉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情况。汇报会上,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情况汇报,并纷纷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全市在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森林法规和有关政策,林业生态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实现了稳步增长,实现了连续47年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记录,是全省唯一一个没有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市。

检查组同时提出几点建议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到贯彻《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遵守林业法律法规的意识。二是要加大森防工作的财政预算和投入,完善防火设施建设,建立专业森林防火队伍,使森林资源保护与监测手段逐步完善。三是要按科学发展观要求,保持和增加森林总量,提高质量,调整结构,改善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