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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农业局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种植业家庭农场的通知

发布机构:原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3-11-29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各区县农业局、农机局,东坡区泡菜产业局:

  为贯彻落实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助推全市都市近郊型现代农业发展,现就大力培育发展种植业家庭农场有关事项通知于下。

  一、切实提高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当前,全市农业发展已进入了新的阶段,农业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发生深刻变化,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成为摆在农业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2013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对发展家庭农场提出了明确要求。家庭农场是农业生产中最可靠、最有效率的经营模式,是实现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传统农民向职业农民转变的有效手段,这对我市都市近郊型现代农业发展和城镇化具有特别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提高农业效益。家庭农场是适度规模经营,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降低成本。二是有利于解决撂荒问题。随着城镇化的强力推进,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村劳动力老龄化现象不断出现,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能有效解决耕地谁来种的问题。三是有利于保障农产品安全。家庭农场具有相当的规模,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更加重视自己的品牌和农产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将得到有效保障。四是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家庭农场通过规模化生产、市场化营销,获取可观经济效益。因此,全市农业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培育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争取在全省、全市率先建成一批标准高、效益好、带动强的家庭农场。

  二、加快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的总体要求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基本原则 

  1.农民自愿原则。保护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承包地流转权,推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充分尊重家庭农场经营主体地位。

  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原则。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依靠自身力量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除季节性、临时性聘用短期劳动者外,不得常年雇佣较多外来劳动力从事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活动。

  3.适度规模经营原则。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要与经营者的劳动生产能力相适应,不能超出经营者现有生产能力而盲目扩张。

  (二)建设标准

  1.生产经营范围。从事水稻、小麦、蔬菜、茶叶、水果、油菜等粮经作物种植,栽桑养蚕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农场主资格。农场主应具有农村户籍或在农村拥有固定居所;农场主应当接受过农业等有关部门的农业技能培训。

  3.土地经营权清晰。家庭农场土地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或与发包方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与承包方签订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等。

  4.家庭务工为主。农场常年雇工数量不得超过家庭农业务工人数。

  5.连续经营。家庭农场从事种植业生产经营一年以上,农场承包或流转农村土地剩余年限在5年以上。

  6.规模适中。家庭农场应当具备2台(套)以上的农业机械,或2万元以上的生产用固定资产;经营的土地集中连片,灌溉沟渠、田间生产道等农业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家庭农场农产品商品化率在80%以上。家庭农场农产品年产值在20万元以上,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从事粮油作物生产的,土地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从事蔬菜和水果生产的,露地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或大棚设施种植面积20亩以上;从事茶叶、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种植的,土地经营面积达到50亩以上;从事蚕桑种养殖的,桑园面积40亩以上,同时年养蚕在100张以上。

  7.生产标准化。家庭农场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生产过程有档案记录,农业投入品有台账。

  8.建立会计核算。家庭农场经营活动有现金(存款)日记账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

  (三)工作目标

  2013年,全市按照建设标准培育发展种植业家庭农场180户以上,其中工商登记60户以上(每个区县10户以上);到2014年末,全市按照建设标准培育发展种植业家庭农场600户以上,其中工商登记200户以上。

  三、加大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开展示范场建设行动。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评定,从内部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强示范带动,对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家庭农场予以表彰。把种植业家庭农场培育和推广应用先进农机装备和生产技术、发展标准化设施农业建设结合起来,促进种植业家庭农场向“三园一城”“两纵一横”都市近郊型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

  (二)加大项目扶持力度。种粮大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村沼气、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帮助示范家庭农场争取上级项目;设施农用地方面按政策给予支持。

  (三)开展家庭农场培训。依托阳光工程平台,开展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场主。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农村经纪人等投资创办种植业家庭农场,投身现代农业开发,增强种植业家庭农场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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